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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起草单位主要负责人解读 | 《雨湖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2023/10/12 7.7k 阅读 401 点赞

起草单位主要负责人解读 | 《雨湖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雨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yh.gov.cn 发布时间:2023-10-12 16:06

  雨湖区农业农村局长冯劲攀对《雨湖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一、问:《雨湖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种地群众利益和提升耕地地力水平,保证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确保我区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

  二、问:《雨湖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湖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2〕69号)和《关于贯彻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通知》(湘农联〔2023〕24号)规定。

  三、问:补贴发放的对象是哪些?

  答: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具体包括以下三种情形:一是已确权颁证到承包方的耕地,承包方自行实施或组织耕种的,补贴资金由承包方领取;二是已确权颁证到承包方的耕地,承包方将耕地流转至经营方,且承包方、经营方在流转协议中约定了补贴资金受益人,流转协议报经乡镇人民政府或指定机构备案后,按照协议执行;三是没有确权颁证到承包方的村组未发包土地和耕地,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村组集体。如有协议的按照备案协议约定对实际种植者进行补贴。针对承包方发生身份转变导致出现补贴归属争议问题:承包方家庭成员发生变动且不影响承包合同效力的,其承包权不变,继续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承包方为整体消亡的,应及时销户,不再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四、问:补贴的范围有哪些?

  答: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范围为耕地上种植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

  五、问: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答:对已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以上一年度实际种植作物的耕地面积作为补贴依据。根据上级下达的补贴资金额度和补贴面积等综合测算补贴标准,原则上我区补贴标准按每年95元/亩进行补贴。按上述补贴标准发放后仍有结余的,按照全区当年种植双季稻的耕地进行补贴,补助标准根据双季稻实际种植面积和资金额度由财政和农业部门商定。

  六、问:补贴发放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一)农户申报。农户自行向村民小组组长申报登记已确权颁证到户耕地上实际种植作物的耕地面积等相关信息,村民小组组长逐户核实后,如实填写登记表,并汇总上报到村委会。

  (二)村组公示。村委会对本村各村民小组上报的数据逐户核实,在村组人流集中处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并拍照存查,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村委会要组织相关人员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再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三)乡镇核录。根据各村上报面积,乡镇组织逐村复核上报数据,并将核定无误的数据经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在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并根据区农业农村局核实结果,录入补贴面积等相关基础数据。

  (四)区级核发。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对上报数据抽查审核,抽查审核后对乡镇上报数据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资金发放申请,区财政局审核后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补贴资金均要通过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村组集体、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享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必须拨付到其对公账户。原则上在每年6月30日前将所有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具体根据中央和省级资金下达时间确定)。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