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潭市
政策通知公告

《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 《湘潭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湘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公告

2025/09/28 1.6w 阅读 448 点赞

  2025年8月12日,湘潭市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于湘潭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向全社会广泛征求对《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湘潭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及《湘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三个文件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征求意见从2025年8月12日开始,至2025年9月12日结束,期间未收到公众针对《湘潭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及《湘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但收到与《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关的3条反馈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市民建议:湘潭市在制定《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时,适时调增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征收补偿标准,或确立“以建设用地补偿建设用地”的原则,真正体现土地市场价值,保障村集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处理情况:不予采纳。理由:湘潭市人民政府按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4〕1号)的相关要求,在2024年已对集体建设用地征地补偿进行了调整,并按程序出台了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湘潭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潭政发〔2024〕6号)。

  2.市民建议:对于已公示未征收项目的政策适用问题:建议在新修订的补偿安置办法中增设“过渡条款”,明确在新规施行前已发布征收公告或已进行公示但未完成签约的项目,应给予被征收人选择权,由其自行决定适用新标准或老标准。

  处理情况:部分采纳。理由:该征求意见稿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已明确。

  3.市民建议:是否会强制使用房票?建议在新修订的补偿安置办法中再次强调“安置方式自愿选择”原则,并明确写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从制度上杜绝强制或变相强制的风险。

  处理情况:不予采纳。理由:房票安置属房屋拆迁安置的一种方式,不会采取强制执行,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

  特此公告。

  湘潭市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

  2025年9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