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政办发〔2022〕1号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雨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yh.gov.cn 发布时间:2022-03-18 12:11
加强隐患排查预警和消除,在“十四五”时期解决防汛中的薄弱环节,确保现有水库安然无恙。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3月18日印发《关于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的实施方案》(潭雨政通〔2022〕1号)。
一、工作目标
2022年底前,完成10座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任务;2025年底前,完成经鉴定后新增的2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完善10座中型水库雨水情测报、4座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
二、重点任务
加快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加强水库运行管护、加快水库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常态化机制等4项重点任务。全面完成小型水库管理标准化建设。建成覆盖全市所有小型水库的雨水情测报系统,完成小I型和坝高10米以上且库容20万立方米以上的重点小Ⅱ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基本解决存量病险水库和新增病险水库存在的病险问题,实现水库安全鉴定、除险加固、运行管护常态化管理。
三、保障措施
《方案》提出了强化属地管理、强化资金政策支持、强化部门协同配合、优化小型水库前期工作、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强化监督和问效问责等6条措施。其中:
项目资金方面,经安全鉴定后的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原则上由县市区承担。经安全鉴定后的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雨水情测报及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予以补助。此后安全鉴定新增的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市级财政给予适当奖励。
前期工作方面,纳入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项目库的小型水库,不再开展立项审批等专题,直接进行初步设计;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由市水利局会同市县两级财政部门组织技术与概算审查,其中小Ⅰ型水库由市级水行政部门审批,小Ⅱ型水库由县级水行政部门审批,县级财政部门不再组织财政评审。
资金监管方面,由市水利局和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县市区水利、财政部门对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和项目调剂。结余资金由县级水利部门商财政部门统筹用于其他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