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政办发〔2022〕10号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雨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yh.gov.cn 发布时间:2022-09-02 16:34
一、起草目的与意义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明确要求聚焦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加强标准化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为加快提升雨湖区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夯实“健康雨湖”建设基础,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根据省卫健委牵头出台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21〕79号),市卫健委牵头出台的《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潭政办发〔2022〕25号)相关文件精神起草。
二、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2022年6月24日,雨湖区卫健局通过政务OA系统将《雨湖区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给区直各有关单位,向各单位征求了修改意见及建议;7月21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曹晓娟,组织区直各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部分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代表召开《雨湖区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调研会》,会议深入研究了《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7月26日雨湖区卫健局再次通过政务OA系统征求区委编办、区发改局等18个部门意见,共收集6条修改意见,均予以采纳修改;2022年8月8日通过雨湖区人民政府网发布《雨湖区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截止到8月18日,未收到相关电子邮件、信函等。8月26日经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8月29日经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审议通过,9月1日正式印发《实施方案》。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框架以优化体系建设、健全运行机制、深化医疗保障、提升服务能力、强化评价管理为主,分为5项工作任务共18个工作重点,既保持近年来我省关于基层卫生健康政策的连续性,又根据深化医改要求以及老百姓的实际需求,针对雨湖区当前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再次进行政策强化或适当进行政策调整。
1.在财政投入保障方面。明确了“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公益类事业单位,实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落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含离退休人员费用)、乡镇工作补贴按政策保障,2022年底前达到80%,以后逐年增加10%,在2-3年时间内全面落实到位。
2.在改善服务条件方面。继续加大投入力度,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划布局,开展社区医院建设,启动新一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行动(分三批次)。巩固拓展基层中医药全覆盖、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建设项目成果,加大基层疫情防控能力建设和设备配备,改善群众就近就医的环境条件。
3.在释放政策活力方面。主要是从破解当前阻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服务、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出发,加大医保政策倾斜力度、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探索日间病床结算试点,将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肺炎等8种常见病纳入日间病床医保结算试点范围,参照住院报销比率进行支付,有效促进分级诊疗。
4.在调动积极性方面。主要是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扩大基层医务人员晋升通道,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岗位的吸引力,进一步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
5.在完善编制管理方面。主要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内,以第七次人口普查的人口数为基数,重新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从2023年开始分3年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补充,到2025年空编率不超过5%,同时规范聘用人员管理。允许编制在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筹使用,用好用足空余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