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湘潭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湘潭市烟花爆竹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待批准后按程序确定具体实施时间。
加强烟花爆竹管理是筑牢安全底线的关键一环。2025年7月,全市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推进暨燃放管控工作调度专题会议召开。会后,市人大常委会立即响应、迅速行动,明确由市人大社会委、常委会法工委牵头,组织市应急管理、司法、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成立起草工作组,全面启动立法工作。工作组全面梳理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实地调研,广泛征集意见,多次召开座谈会与讨论会,形成文本草案,经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今年3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初审后,市人大社会委、常委会法工委对草案逐条研究修改形成一审修改稿,并通过媒体及发函等形式向社会及相关部门征求意见。随后,根据市委专题会议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精神,再次修改完善形成二次审议稿,并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市人大法制委负责人介绍,《规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充分体现了全链条监管、协同共治、疏堵结合等监管要求,既严守安全与生态底线,又兼顾传统民俗与群众情感,力求实现刚性约束与人文关怀的有机统一。《规定》共17条,重点明确了管理职责,强化了全链条安全和信息化监管,规范了燃放行为与区域,积极引导绿色环保与社会共治,确保法规贴合市情、务实管用,真正以良法保障善治。
(文/丁白玉 刘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