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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湘潭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

2026/05/28 1.2w 阅读 522 点赞

  5月28日,湘潭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湘潭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待批准后按程序确定具体实施时间。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动大气质量改善,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但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还存在部门职责边界需进一步明确、行政管理措施需强化等问题,亟需在上位法的基础上细化补充,制定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地方性法规,解决地域特殊性大气污染问题。

  为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充分发挥立法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推进作用,2024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启动本项立法工作。2025年9月,市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了《规定(草案)》,并于同年10月提请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进行了初次审议。一审后,市人大常委会广泛征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指导意见和社会各界意见,对照《生态环境法典》逐条研究修改,形成了文本草案。2026年5月,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并结合市委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意见,草案再次修改完善,形成了《规定(草案・二次审议稿)》,并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规定》共16条,按照“小切口”立法要求,在《生态环境法典》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已有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违法行为执法主体、细化了行政管控措施等,力求科学立法、精准立法,精准解决现实问题。主要内容包括:明确政府及部门职责;推动建立区域大气污染协同防治联席会议机制;明确公众参与机制及新能源替代政策支持;对露天焚烧、喷洒高毒农药、焚烧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设定明确罚则;系统规定餐饮油烟大气污染防治全链条管理义务;对建设施工和运输车辆扬尘提出具体防治要求和罚则;对机动车排放检验、重型柴油车远程监管、排污装置维护、非道路移动机械及船舶监管等作出详细规定等。

  (文/丁白玉 刘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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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政务要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