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潭雨政发〔2024〕3号《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决定》的 政策解读
雨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yh.gov.cn 发布时间:2024-10-17 10:01
问: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背景是什么?
答: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建立每两年一次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于偶数年的第三季度全面清理本机关现行规范性文件。
问:请问清理的范围?
答:本次清理的范围为2022年全面清理后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区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问:请问清理的过程?
答:按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安排要求,区司法局组织对未经清理决定宣布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明确起草单位或实施单位为清理责任单位。根据“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区政府及政府办制定的32件规范性文件,由清理责任单位提出清理建议报区司法局,区司法局汇总后报区政府常务会集体决定。
问:最终清理的结果是什么?
答:32件规范性文件,对10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对主要内容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所代替的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依据充分、内容合法、有效期未满的19件规范性文件继续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