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按照《关于公开选聘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兼职法律顾问的公告》确定的聘任程序和标准,经报名、资格审查、遴选和审定等程序,拟聘任湖南潭州律师事务所指派的杨希、彭吴清律师为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经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从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湘潭市雨湖区司法局反映。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需说明理由并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不受理口头、电话、匿名信或匿名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的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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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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