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对《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湘潭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和《湘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于《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湘潭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和《湘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1.《湘潭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上午8:30;
2.《湘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15:00;
3.《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星期一)上午8:30。
三、听证地点
湘潭市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四楼会议室(雨湖区大湖路6号),如地点变更,另行通知。
四、听证会代表名额
1.公众申请参加听证代表名额9名:
(1)市城区听证代表名额6名,其中雨湖区、岳塘区听证代表各3名。
(2)县(市)听证代表名额3名,其中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听证代表各1名。
2.听证会将邀请相关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参加。
五、听证会报名方式及时间
公众如需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请登录湘潭市人民政府网站或“优居湘潭”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填写《公众申请参加听证会报名表》,于2025年8月27日18: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湘潭市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204办公室报名。(联系人:符正军,联系电话:0731-58266724)。
六、其他事项
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以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湘潭市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将根据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选的代表,符合相关条件的,优先被指定为听证会代表。如申请听证人数超出听证代表分配名额的,采取指定方式产生,其余人员可以旁听。获得听证代表资格的参会人员,届时凭《听证通知书》和身份证入场。
2.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提供书面意见和建议摘要。
3.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4.本次听证会允许公民旁听,参加旁听人员需遵守会场纪律,服从安排。
特此公告。
湘潭市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
2025年8月19日
附件2《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3《湘潭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4《湘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