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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公平竞争审查智慧监管服务项目比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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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公平竞争审查智慧监管服务项目比价公告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amr.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6-10-13 08:50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采购“2026年公平竞争审查智慧监管服务项目”,现通过比价方式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2026年公平竞争审查智慧监管服务项目

  2.项目负责人:吴旭梅  联系电话:0731-58520110

  3.采购需求:(1)依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对湘潭市各级政府及政府组成部门的官方网站开展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实时监测并建立常态化在线监测预警体系。

  其中,监测政策措施为上述官网中“信息公开”板块中对外发布的现行有效政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文件”“通知公告”“规划计划”等栏目内容。

  (2)对拟由人民政府出台或者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审查并出具公平竞争审查评估报告,具体审查范围包括:①拟以湘潭市人民政府或政府办公室、5个县市区人民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②湘潭市及5个县市区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

  (3)同步向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市级文件起草单位开放智能审查服务。

  (4)组织全市开展两次公平竞争审查政策专题培训。

  4.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协议之日起一年内。

  5.采购控制价:人民币180,000元(壹拾捌万元整)。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控制价。若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报价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成本构成说明,不能提供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比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止);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比价响应文件无效,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1.比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

  2.比价响应文件内容没有实质性响应比价文件要求。

  三、响应要求

  1.响应时间:2026年10月13日起至2026年10月18日止,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2.文件要求:①响应文件需密封,并注明“《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2026年公平竞争审查智慧监管服务项目》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②响应文件至少包含资格证明文件、采购需求响应情况、服务实施具体方案、报价单等完整内容。③所提交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3.提交地点: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路13号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号办公楼504室或发送邮箱至xtsjfld@163.com。

  4.联系人及电话:马颖 0731-58520110

  四、采购项目有关情况说明

  (一)评审原则

  1.比价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由采购单位组建的比价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2.比价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价格部分(10分):以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报价得分=(基准价/供应商报价)×10;

  技术部分(50分):服务方案(20分)、理解程度(10分)、进度计划(10分)、售后服务(10分)。

  商务部分(40分):类似项目业绩(15分)、团队实力(10分)、信用状况(1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3.成交原则: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报价较低者优先;若得分及报价均相同,由评审小组随机抽签确定。

  (二)报价要求

  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应包含本项目全部服务费用及差旅、餐费、加班、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报价以人民币万元或元为单位。

  (三)保密义务

  关于本项目的有关资料文件,服务机构具有保密义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1.供应商对比价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单位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2.响应文件内容需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取消报价资格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3.本公告由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3日

相关解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