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全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统一部署,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湘潭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湘潭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行动时间从即日起至2027年3月底。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请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相关非法违法行为或者藏匿窝点。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一律给予奖励并严格保密。其中,举报非法生产行为的,最低奖励人民币1万元,最高可奖励30万元;举报其他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湘潭市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细则》视情从快从实兑现奖励。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房屋、厂房、仓库、养猪场等场所出租、出借给他人用于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不得为上述非法违法行为提供运输、销售、通信、用电等任何便利。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四、倡导“不燃放烟花爆竹就是新时尚”,请广大公众支持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决定,维护社会安宁防止空气污染。确需购买烟花爆竹产品的,请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合法零售店购买,并认真核对产品合格标识。不要购买来路不明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和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鱼雷”“雷鸣”“湘30”等超标、违禁产品。
五、专项行动期间,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举报电话:0731-55551009(24小时受理)
传真号码:0731-55551008
电子邮箱:xtsyjzhzx@163.com
举报地址:湘潭市规划展示馆附属楼四楼509室
邮政编码:411000
湘潭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湘潭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