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湘潭市2022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科书目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湘潭市教育局 jy.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2-03-10 12:57 点击量:1
《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湘潭市2022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科书目录>的通知》(潭教通〔2021〕116号)(以下简称《通知》)是贯彻《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1年秋季-2022年春季中小学教科书目录>的通知》(湘教发〔2021〕26号)文件的重要举措,对2022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以及各中小学校使用教科书作出相关规定,以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
《通知》中对义务教育国家课程相关学科教材,道德与法治、语文和历史教材,《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小学《科学》、初中《信息技术》、普通高中相关学科教材和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教材进行使用说明。
《通知》中确定了《湘潭市2022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科书目录》、《2021年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和《2021年小学体育与健康教师用书目录》。
《湘潭市2022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科书目录》共分3个部分:1.义务教育教科书目录;2.湘潭市义务教育7-8年级书法练习指导版本表;3.普通高中教科书目录。
《2021年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共分5个部分:1.盲校义务教育实验教科书(一年级至六年级);2.盲校义务教育实验教科书(七年级至九年级);3.聋校义务教育实验教科书(一年级至六年级);4.聋校义务教育实验教科书(七年级至九年级);5.培智学校义务教育实验教科书(一年级至五年级)。
《2021年小学<体育与健康>教师用书目录》共1个部分,明确教师用书仅限于教师使用,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
《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各学校必须按《目录》征订学生教科书。任何部门、学校、班级不得擅自增加、改换《目录》所列用书品种,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订购《目录》以外的教科书。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教科书使用情况的检查,对未按相关规定更换教科书、使用未经审定教科书的地方和学校要严肃处理,责令纠正。
潭教通〔2021〕116号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湘潭市2022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科书目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