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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湘潭市2023年秋季―2024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辅材料自愿征订推荐目录》和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通知

2023/11/16 4.9k 阅读 99 点赞
索引号:4303000014/2023-1266423 发文日期:2023-11-17 11:1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未知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统一登记号: 时 效 性:长期公开

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湘潭市2023年秋季―2024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辅材料自愿征订推荐目录》和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通知

湘潭市教育局 jy.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3-11-17 11:11 点击量:1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中小学校: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湖南省物价局《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教发〔2014〕26号),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使用〈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湘教发〔2019〕24号),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湘教发〔2017〕25号)和中共湘潭市纪委《关于印发〈湘潭市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潭纪发〔2017〕4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我局确定了《湘潭市2023年秋季―2024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辅材料自愿征订推荐目录》(以下简称《推荐目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选用总体要求

  全市各公办、民办中小学校均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要求,坚持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的原则,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和学生学业负担。

  1.限年级。中小学教辅材料限定在小学3―6年级和初中、普通高中各年级推荐选用。

  2.限学科。中小学教辅材料限定在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道德与法治5个学科和初中、高中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9个学科推荐选用。

  3.限范围。除普通高中毕业年级(高三)外,推荐学生选用的教辅材料仅限于《推荐目录》范围,不得在《推荐目录》外要求学生统一订购各类专题教育读本、县市区地方课程读本和其它所谓“教材”。普通高中学校在毕业年级(高三)按《湘潭市高三年级教辅材料选用管理办法》,坚持“一科一辅”原则自行选用教辅材料,选用必须严格程序、加强监督、并进行公示。

  4.限数量。严格执行“一科一辅”原则。相关学科只能推荐学生选用1种同步练习册、1种寒暑假作业、1种历史图册、1种历史(地理)填充图册、1种初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资料。学校在上述5个品种内确定推荐品种,可以减少,不能增加。

  5.限总额。每生每学期推荐选用的教辅材料总费用实行限额控制。各年级学生自愿征订教辅材料时,总费用没有超过每生每学期最高限额标准的,按实收取;如有超过的,仍按每生每学期最高限额标准收取。三、四、五、六年级均不得超过70元;七年级不得超过100元,八年级不得超过150元(含考试辅导资料),九年级不得超过260元(含考试辅导资料);高一年级不得超过200元(不含考试辅导资料),高二年级不得超过350元(含考试辅导资料),高三年级不得超过420元(含考试辅导资料)。

  二、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使用过程管理

  1.自愿征订。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22〕8号)要求,高一年级进行历史、化学、地理、生物学四科的学业水平考试,与之相配套的学业水平考试辅导资料在新政策出台之前,按《推荐目录》规定的版本由学生或家长采取线上扫码的方式向教辅发行单位自愿订购;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培养学生核心素养,根据教育教学和学生学习实际需要,与同步练习册配套使用的中学各年级单元测评卷和与中考辅导资料配套使用的中考总复习模拟试卷、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报告册》,各地各校须参照《湘潭市高三年级教辅材料选用管理办法》确定品种后,由家长通过线上扫码的方式向教辅发行单位自愿购买。

  2.无偿代购。学生自愿购买《推荐目录》内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可统一代购,并做好服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从中牟利。不得以“宣传费、劳务费、赞助费、咨询费、培训费、工作费”等名目收取教辅发行费用。财政部门为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辅材料。

  3.公示公开。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前将本学期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包括教辅材料数目、出版单位、价格等)在各级媒体、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官网、三湘风纪网和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各学校要利用《自愿征订教辅材料告家长书》和召开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加强宣传,让学生和家长了解教辅征订的相关信息。

  4.规范流程。我局监督教辅发行单位统一制定《教辅材料自愿征订单》,下发到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学校充分听取学生及家长选用或不选用意见后,为自愿征订的学生提供无偿服务。自愿征订签名应以学生监护人为准。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未能及时签名的,学校应设法征求学生监护人意见和建议,并作备注。学校统一汇总征订单,经校长审核后送教辅发行单位,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学校在代购结束后,要将教辅发行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连同代购详细清单,在校内明显位置公示2周,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使用监督管理

  1.建立教辅材料监督管理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或举报网络平台,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有关教辅材料使用管理中的违规情况。建立重点监督和约谈机制,对教辅材料乱收费、违规发行教辅材料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要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将其列为全市中小学教辅材料重点监管单位。

  2.建立教辅材料监管常态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进行专项督导,将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评估考核,形成监管长效机制。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要求学生统一购买专题教育读本或县市区地方课程读本及其它所谓“教材”、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行政责任。

  四、规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和管理

  1.加强课外读物的推荐和管理。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全国青少年读书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2023〕1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湖南省中小学生阅读行动推荐书目〉的通知》(湘教通〔2023〕112号),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要坚持课外读物推荐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严格审视课外读物的价值取向,着眼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确保课外读物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

  2.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各地各校要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书香校园・经典诵读”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打造书香校园。要结合“书香湘潭”全民阅读活动,继续扎实开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开学第一课以及“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主题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真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上主题阅读活动用书,由学生(家长)按需自愿向新华书店等正规发行部门购买。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五、其它事项

  全市2023年秋季和2024年春季中小学“一科一辅”教辅材料价格按照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新闻出版局下达的2023年秋季和2024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文件执行。

  湘潭市教育局举报电话:基础教育科52314313。

  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52318614。

  本通知自2023年8月10日起执行,有效期截止2024年8月10日。

附件.湘潭市2023年秋季―2024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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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